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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2023年下半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的通知

来源:党委办公室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党发〔2022〕48号)精神,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励每年申报两次,现对2023年下半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进行统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项目类

1.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下达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反邪教等方面的项目研究和课题研究,获批立项且顺利结项。

2.我校设立的校级党建思政科研项目,获批立项且顺利结项。

此次统计的项目须以“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为第一承担单位,且由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学校反邪教协会组织申报的党建思政科研项目。

(二)表彰类

学校在职教职工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含项目、论文、课件、案例、竞赛、活动、荣誉称号等)所获的各级各类奖项。

此次统计的受表彰项目须署名单位“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且由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学校反邪教协会组织申报。

二、统计时段

优秀成果获得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三、相关要求

(一)请在2023年下半年获得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的老师填写《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汇总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类:提供立项通知、结项通知、结项报告、结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

2.表彰类:提供相应成果获奖证书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发放)及复印件各1份。

(二)党委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请学校党委会审定,审定通过后,根据《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党发〔2022〕48号)予以资助,已享受过资助的成果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请在12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党委办公室(联系人:武建涛69210094)。

附件: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汇总表

党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征稿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 “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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