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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我校困难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3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

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预计2023年10底完成。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郑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个人申报( 8月1日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提醒:

①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

②个人信息填写时,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院系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院系认领审核的情况。

③8月31日后网上申请材料将不可更改。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实完善申请材料。

(二)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可以为以下任意一种)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①低保证:包含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②残疾证:

残疾毕业生类别的请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脱贫残疾人家庭类别的,请上传家庭成员的残疾证,与建档立卡证明。且该残疾证持有人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一般指父母。

③助学贷款

2022-2023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④农村建档立卡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

学生申报类别为本通知第一项补贴对象与范围中第(一)、(四)、(五)、(六)类的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合法证明。

(三)学校初审( 8月2日至8月31日)

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的系统操作和最终材料上报工作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就业服务中心将根据系统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并给出初步审核意见,之后将系统中的学校初审结果报送至郑州市人社部门。

(四)纸质材料提交

学校初审结束后,各学院在9月5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材料需按系统汇总表顺序排好)交送至1号教学楼107就业服务中心。

申请补助学生应交材料:

1.系统比对已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助学贷款学生不需提交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2. 系统比对未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截止日前未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其他情况

本年度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已接入河南省数据库,对于助学贷款、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都有相关数据比对,若出现申报类别系统比对未通过的情况,需单独上传经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人工审核表(附件二)。

(六)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

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向学校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后,财政部门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联系人:赵甲乐 69210027 13203761301

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7月4日

附件:

1、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学生申报操作说明

2、人工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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