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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征集2021届优秀毕业生事迹的通知

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各学院:

为了更好的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彰显我校人才培养成果和优秀毕业生风采,调动和激励在校同学刻苦学习、努力拼搏、奋发向上,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现向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征集典型事迹材料,对各优秀毕业生提交的典型事迹材料,我们将择优在校展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宣传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是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在校生学习先进典型精神,借鉴成长成才经验的一种重要形式。要求各学院深刻理解领会目的意义,充分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二、范围数量

1、征集范围: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

2、征集数量:各学院推荐不少于4名优秀毕业生(至少一名为应征入伍)。

三、优秀毕业生征集条件

1、在校表现良好,思想积极向上,成绩优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成功应聘优质企业,在自己岗位上守业,敬业,能分享自己职业生涯规划、简历制作、求职信息获取、面试技巧等。

3、应征入伍并在祖国国防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得表彰的优秀代表。

4、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志愿服务西部建设和农村建设,带领当地群众走上致富路或取得其它突出成绩的优秀代表。

5、热心社会公益、为社会做出贡献。

四、典型事迹材料要求

1、事迹要典型、翔实,语言要简练。涉及到的数字要准确、具体,文字材料简洁,并附优秀毕业生的彩色生活照或工作照片2-3张(电子版,最好是工作现场的照片、获奖的照片等)。

2、典型事迹材料由标题、主要事迹(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现在工作单位和岗位、所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组成。

3、毕业感言:主要从自己大学期间的收获和感悟出发,分享在大学期间学习、生活、社团工作、科创、文体竞赛等方面的经验,并寄语学弟学妹(100字以内)。

4、每份材料要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和主要事迹及心得感悟(要求简洁)。

五、报送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电子版优秀毕业生信息到就业服务中心(1号教学楼108室)。

报送日期:2021年5月28日前。

联系人:陈振红,电话:1523845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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