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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开学以来线上教学运行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线上教学质量,本学期11月7日- 18日(第10-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线上教学效果和质量检查

教学质量保障中心统一组织校、院两级督导教师,分组对各学院全体教师开展督导听课,采用在线的方式检查教学资料、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环节;组织督导对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授课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教学质量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检查

各二级单位深入了解本单位教师教学情况、学生课堂秩序和学生学习状态,检查课表执行、教学进度、课堂纪律、学生出勤、开启摄像头等教学过程情况;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将重点严查任课教师私自调(停)课、录屏授课和提前下课、学生无故旷课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教学管理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各校级建设项目检查

教学质量保障中心重点检查近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专业群、精品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成果奖培育、各基层教学组织等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取得的成效。本次检查只做专项了解,对检查中发现教研活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不进行评价,检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各教学单位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配合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和各校、院两级督导组的检查,重点检查任课教师线上教学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保证期中教学检查有序开展。

2.开展全员学生评教。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学质量保障中心组织开展全员学生评教活动,使用正方教学管理平台过程性评价的方式开展学生评价和建议收集。

3.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各院部自行召开线上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召开线上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教学单位11月18日随《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一并报送教学质量保障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制定检查方案。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院(部)长担任组长的期中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制定检查方案,确保工作实效。

2.教学检查总结。各院部要对期中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请11月18日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电子材料报送教学质量保障中心。

3.召开检查总结会。期中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议(11月21-25日内),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将通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相关情况,包括数据统计、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举措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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