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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民办普通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商学院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河南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办政法〔2022〕3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民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两个确保”目标和“十大战略”实施,在全省民办高校遴选一批专业建设成效明显,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产业发展匹配度高的应用型专业,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在服务全局、推动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行为规范,2021年度检查结果等次为“合格”。

2.申报专业管理规范,落实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组织工作规范有序,至少完成三届毕业生培养任务。

3.申报专业具有一支较高水平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且至申报之日已在本校本专业连续从教时间5年以上(含5年)。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科研、学术类成果。

4.申报专业办学条件较好,具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本科专业办学条件应完全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专业建设有相关学科支撑。

5.申报专业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成果。

6.申报专业培养质量较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人才培养质量高,获得过一批市(厅)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奖励。专业招生数量相对稳定、生源质量逐年提高、就业情况向好,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7.申报专业发展前景好,专业建设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能够保证专业建设持续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8.申报专业能较好地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建设水平,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动融入我省区域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能对应有关主导产业,较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校地校企融合发展好。

三、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

1.申报数量:符合条件的民办高校申报专业每校不超过2个。曾获得过品牌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专业,可再次申报,但需同步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可纳入申报评审,对验收不合格者,取消该次申报资格,取消后不再递补申报指标名额。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配套材料(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成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和相关表格等。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3)建设期满目标表(附件3);

(4)项目绩效目标(附件4);

(5)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

(6)建设期满验收自评表(再次申报且接受验收的专业填写)(附件6)。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与电子版一同于9月27日前报教务处文灿。

四、项目管理

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通过初审的资助项目进行考察。

2.被确定为2023年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后,省财政厅下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建设资金。建设经费由学校项目负责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

3.资助项目建设周期本科专业4年,专科专业3年。项目建设期满后,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4.强化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要求适时开展绩效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22年9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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