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省2018年“女职工先进集体”“女职工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工会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管理与服务育人,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8年年终工作安排》,在全系范围内进行推荐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女职工先进集体1个、女职工先进个人1名、优秀工会工作者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女职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以教研室、科室为评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研室和科室。
(二)女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先进个人应是直接从事一线工作。
2.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一线女职工。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成绩显著。
3.具有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奉献精神较强,深受教职工好评。
4.工作勤奋,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精神强。
5.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6.重视调查研究,积极向领导和上级工会献计献策。
(四)注意事项
*近三年曾获得以上奖项的不再参与评选。
三、上报要求和时间
1、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2018年12月1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2号教学楼306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电子系分工会
2018.12.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