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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19号)、《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郑人社专技〔2012〕11号)和《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细则(暂行)》(郑人社办〔2017〕25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需申报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参加高校教师、图书、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聘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及方式

1、分为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每年)+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每年),两类课程均完成相关学时即视为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继续教育完成。

2、公需课学习通过河南省专技在线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缴费、学习,按照此网站要求学习完成即可。(http://hnzj.ghlearning.com/)

3、专业课学习通过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缴费、学习,按照此网站要求学习完成即可。(http://zzrc.ca163.net/)

三、学时登记

《继续教育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由人社部门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http://www.hnzjgl.gov.cn)上统筹管理(首次学习需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登记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在网上参加学习的,可自动登记学时;参加面授培训、研修班、学术讲座、新技术推广等各类继续教育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相关条例执行。

四、注意事项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河南专技在线注册时单位务必填写为“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否则后期无法审核。请参加继续教育的老师在2021年9月1日前完成(公需课+专业课)规定学时。

如有疑问可联系:69210099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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