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出纳岗位职责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办法》,按规定办理现金结算和开具银行票据。

2、根据会计编制的记账凭证,复核后办理现金收付或签发银行票据,并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印鉴,以确认业务处理完毕。

3、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额现金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擅自涂改、抽换会计凭证。

4、严禁出借银行账户、套取现金、开出空头支票和超范围支付现金。

5、帐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登记日记账,严禁“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6、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对手续不全的支付业务,出纳员有权拒绝办理。

7、按时编制资金动态报告,为领导掌握资金信息做好基础工作。期末及时核对账目,编制未达账项调节表。

8、印鉴和空白支票应分别管理,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在任职期内,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做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9、提高服务意识,发扬团队精神,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