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教师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来源:商学院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科研统计工作,现进行我校2022年下半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成果登记依据:《科研成果认定及登记管理办法》(校教〔2022〕16号)。
二、科研成果登记年限:凡在2022年6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各级立项、结项、专利、论文、成果奖励、参编著作、教材、作品等)均在本次登记范围之内。
三、科研成果登记受理时间:2022年11月9日—2022年12月1日
四、受理方式:本次成果登记采用线上个人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3,纸质版材料由各院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316室。
五、科研成果登记申报材料
1.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本人签名并加盖院部公章)一份;
2.论文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本人论文页、封底页)、著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前言、封底页)、课题立项通知单复印件、课题结项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各一份。
同时,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郑州城市学院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附件2)。
注:凡未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将不享受我校科研资助政策。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电话:69210010(内线:8010)王艳杰13643715061
教务处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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