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院师生警惕!这些食物切勿随意食用,还有食堂禁用、慎用食材科普,速看!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方面直接关乎学生的健康成长,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另一方面,校园食品安全关乎教育事业发展,关乎民族未来和社会稳定。为此,必须守土尽责,将责任“置顶”,须臾不可掉以轻心。
校园食品安全的防线一旦“破防”,后果不堪设想,无论校外供餐单位还是学校食堂,都必须把好每一道关口,全链条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那我们应该怎样把好食品安全这道关?如何保障学生们饮食安全呢?有个重要前提,那就是下边这些食材学校食堂要禁用、慎用。
01 禁用食材
*建议:木耳、米粉等宜即泡即吃,用冷水泡1-2小时且一般不超过4小时,用热水泡需适当缩短时间;泡发过的木耳如果吃不完,应放冰箱冷藏且不能超过24小时。
⑧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⑨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02 禁止供应食品品种
①、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②、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03 常见慎供食品、慎用食材
①、贝类(贻贝、扇贝、蛤蛎、牡蛎、生蚝、蛏子等)
②、扁豆、豇豆、芸豆、蚕豆
③、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
④、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
04 慎供食品品种
①、豆浆:因出现“假沸”现象易引起食物中毒。烹饪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
②、鸡蛋:使用鸡蛋前,应清洗干净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烹饪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不得提供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彻底加热处理的三明治、沙拉等食品。
以上禁用、慎用食品,你了解了吗
除了学校餐厅把好安全关口
小编在线提醒各位同学老师校外用餐也要留心
↓↓↓
需要在校外就餐时
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可寻找“笑脸”就餐,尽量选择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大笑”“微笑”)的食品经营单位就餐。
需要网络订餐时
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店铺“商家信息”模块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信息,特别要留意食品经营范围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且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生食、冷食类),验收后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所需。
需要购买零食时
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
上一条:“食”字路口守安全 | @城院师生,这份倡议书请收好!
下一条:【食品安全科普】这份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城院人请查收!
【关闭】